春华水务集团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2024-0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春华水务集团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春华水务集团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春华水务集团选聘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春华水务集团选骋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日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7、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多个标段同时投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7日09时30分到2024年01月2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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