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
(试行)》的有关规定,对 黑龙江省华厦供应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服务采购 组织询比采
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华厦供应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服务采购
1.2 项目编号: FW002026XB000946
1.3 服务内容: 代理采购人(鑫惠热力公司及能泽热力公司)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一审、二
审、再审及执行程序
1.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委托案件办结(包括执行程序终结)为止。
1.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采购预算: 1905000 元(含税等全部费用)
1.7 其他:无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依法设立,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 年 8 月至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非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等同于采购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
3 获取采购文件
3.1 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05 月21 日09 时00 分至 2026 年 05 月 26 日 16时 00 分 (北京时间)期间,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