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323210200012292-XM001
项目名称:法律援助中心业务经费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3.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3.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
分包限价金额(万元) |
用途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9 |
法律援助中心业务经费服务项目(第19包) |
1 |
23.33 |
22 |
法律援助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21 |
法律援助中心业务经费服务项目(第21包) |
1 |
23.33 |
22 |
法律援助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22 |
法律援助中心业务经费服务项目(第22包) |
1 |
23.33 |
22 |
法律援助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23 |
法律援助中心业务经费服务项目(第23包) |
1 |
23.33 |
22 |
法律援助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注:分包限价金额为基础收费,最终费用详见采购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实际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审查。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1-17 至 2024-01-23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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