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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快舟十一号火箭案外部律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单位: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快舟十一号火箭案外部律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山东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选聘快舟十一号火箭案外部律所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快舟十一号火箭案外部律所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合格供应商,为公司快舟十一号火箭案事项提供专业、权威、公允的法律服务,具体项目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

2.持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许可证,服务范围符合本项目实际,在涉案区域具备较强法律服务能力;

3.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履行合同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2名及以上律师组成的团队(投标文件提供团队成员有效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须体现团队人员姓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领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2.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191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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