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比选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
一、项目单位:朝阳区国资委
二、项目名称:朝阳区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项目内容:
1、对国资监管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改革改制、合并重组、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工安置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政策法规咨询,专业法律意见,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
2、对重大决策、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风险评估,按要求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3、协助草拟、修改、审查文件和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4、对可能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事宜提供一般性法律咨询意见;
5、协助制定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法律培训;
6、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四、服务时限:自合同生效之日一年
五、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资格认定:
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具有多年为政府、国有企业进行法律服务的经验;
2、在同行业具有较好的品牌信誉和口碑,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律师团队原则上应执业五年以上,资历深资历深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熟悉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3、在遇有重大决策、重大法律风险时,能充分发挥专业作用。
4、参加比选报名方与委托方不存在利益冲突。
七、参与报名说明
凡有意愿参加比选的中介机构,请将比选文件相关材料(报名表、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拟服务此项目的律师团队基本资料、符合资格认定条件证明材料、项目方案、开展政府服务项目案例情况、报价等),加盖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内提交。
八、响应文件递交说明
报名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请按照本公告第七条比选文件相关资料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按以下指定时间和方式递交。
1.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月19日0时前。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65094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