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凤办发〔2016〕124号)文件精神等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名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临沧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的专家、律师,年龄在55岁以下。
二、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年龄结构、行业影响力等因素,公开遴选,择优聘任。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参加遴选的专家应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成就显著、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未受过所在单位的处分,没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四)参加遴选的律师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且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应在近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律师,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经验或者熟悉卫生健康工作的优先。
四、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为我局审理或者以我局作为被申请人的重要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或处理建议;
(四)作为代理人代理我局重要行政诉讼案件并出庭应诉;
(五)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七)参与审查以我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八)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九)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事务。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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