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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 招标单位: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为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重大决策、项目审批、行政执法等工作,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我委拟公开选聘机关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为全委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主体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服务内容

(一)为行政管理等提供法律意见。

(二)协助审核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及涉法文书。

(三)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

(四)协助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案件的处理。

(五)开展法制专题讲座。

(六)完成我委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应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执照。

2.需指派2名及以上执业律师组建专属法律顾问团队,合同期内未经选聘主体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变更团队人员,能保障律师及时参与相关会议、提供现场服务。

3.熟悉党政系统工作,有同类单位法律顾问服务经验者优先。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5.在拉萨具备固定服务场所与应急响应能力。

(二)委派律师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能按时响应、现场服务。

2.熟悉党政机关工作规则,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在所从事领域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专业影响力。

3.精通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熟悉项目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法规,有相关工作经历,能高效配合我委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4.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以及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四、服务期限与费用

法律顾问聘用期限为3年(2026-2028年度),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年度总费用不超过5万元。

五、报名材料

须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表。

2.律所简介、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服务方案、团队组成及律师执业证。

5.近3年机关服务业绩证明(合同、政府法律顾问案例)、业绩荣誉。

6.拟派律师简历、执业证、无处分声明。

7.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8.报价函〔总价/年(含税)密封〕。

以上提供资料需加盖鲜章,并进行装订。

将材料汇编成册后提供纸质版材料2份、电子版(光盘)材料1份,材料不全不接受报名。参选单位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选聘程序

1.报名:2026年4月22日9时30分—2026年4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期间上班时间(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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