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收购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招标人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水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收购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
2.2 招标编号:04-06-04A-2023-D-D25668
2.3 招标范围:收购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详见《收购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技术规范书》。
2.4 承包方式:本次招标择优选择2家投标单位进入招标人的收购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机构库,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据实结算的方式。
2.5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6 服务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三路298号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水电分公司。
2.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资格要求内容
3.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成立,依法成立满3年,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
3.2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并分别提供查询当日生成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
3.3 业绩要求:近3年(即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至少3个光伏或风电项目法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签字盖章页,须能清晰反映①投标人单位名称②项目内容③签约时间)
3.4 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原粤电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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