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标的货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一、采购说明
1.1采购内容:盘锦公司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1.2服务地点:盘锦市。
1.3成交人数量及成交份额: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人,成交份额100%
1.4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95,000.00元(含税),高于此价格的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2供应商资格要求:
2.2.1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
2.2.2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2.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今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国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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