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消防医院(重庆市消防职业健康中心)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采购公告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重庆消防医院(重庆市消防职业健康中心)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
釆购预算(元):40000
资金来源自筹:备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合格的供应商应当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管理、冻结的状态。
6.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供应商必须为已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二)择优条件
1供应商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五年且执业律师人数99人以上;
2.具有较强的法律服务综合实力;
了.服务团队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且系律所合伙人;
4.在业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5.熟悉医疗行业相关知识及消防救援队伍合作经验;
6.有医疗行业相关合作案例(参与医疗纠纷、投诉、涉诉等案例)。
三、采购服务内容
中标单位对采购单位提供1年期的法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为我单位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评估;
(二)为我单位重大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三)参与我单位规章制度文件的起草、论证;(四)参与我单位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重大合同;
(五)为我单位拟签订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
(六)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七)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或者列席我单位有关会议,参与有关事项讨论研究;(八)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
(九)参与重大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十)参与我单位法制建设工作,包括参与我单位每年法制宣传、为我单位人员提供法制培训;
(十一)我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十二)律师事秀所指派的律师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1.现场服务。根据我单位要求,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参与谈判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2.远程服务。根据我单位要求,对我单位相关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在我单位要求的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3.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我单位要求,对我单位采购相关涉法事项、文书、文件、合同等,在我单位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四、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付款方式
中标单位在与我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我单位支付中标金额法律服务费。
六、费用说明
服务费最低价不得低于3万元。除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外,我单位委托供应商代理诉讼案件的,按照市司法局、市发改委规定按阶段支付律师费服务费,代理诉讼案件服务费500元/阶段;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律服务费按照市司法局、市发政委规定另行协商确定。
七、评选方法
采取“择优+竞价”的方式选取。
八、其他
1根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及我单位工作实际,确定本次服务最高限价为40000元,报价高于40000元的作废标处理。该费用包括供应商为履行服务工作所需的重庆主城区内差旅费和国内通讯、文字处理和资料复印等一切费用。2.凡有意参加评选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问之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评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评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4.无论评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5.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6.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九、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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