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产控产业园1-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XMGL2024010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金普产控产业园1-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专项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大连金普新区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连金普产控产业园1-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大连金普产控产业园1-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专项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连金普产控产业园1-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专项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经中国证监会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核准备案;
2、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注:截至2024年01月19日13:30时项目评审前进行查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xyln.ln.gov.cn)、“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9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15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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