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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