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行公证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吿
询比采购公吿
1.询比条件
根据《富滇银行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GB/T43711-2024)》的规定,【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云南中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行公证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中邦招】202603ZB593250-0009)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行公证法律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范围: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或服务要求”;
2.3资金来源:自筹;
2.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预算金额:18.90万元;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7服务地点:普洱市思茅区、孟连县、澜沧县、景谷县(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机构法定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无需供应商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查询并于评审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询比小组)。
3.3特定资格条件: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且存续的公证机构,提供《公证机构执业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4日(文件获取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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