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2026-FWZB-0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凌云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10 万元,招标人为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电话咨询、文件审查、出具律师函、
出具法律文件、提供法律意见、紧急事务处理、参加会议,陪同参与谈判、当面接受咨询、
法律培训等形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凌云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凌云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誉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誉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
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服务团队律师人数不少于 2 人,要求执业年限 8 年以上的律师人数不少于 1 人,
另一人执业年限 3 年以上。其中: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合伙人律师,执业年限在 8 年以上:
1.有担任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项目经验。
2.熟悉公司法、民法典、刑法、财税等法律法
规,应当具有境内外投融资、工程建设、劳动争议、资产管理、物业服务等方向的诉讼或仲
裁案件经验和合同审查、企业合规、规章制度编写等相关业务能力。
3.现场处理法律事务的
响应时间不超过 12 个小时。(即提前 12 个小时要求律师到现场帮助指导工作,律师可响应),本条款需提供承诺书。
4.承诺遵守保密规定,签署保密协议。
(六)信誉要求: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
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各项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1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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