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招标采购单位:投资公司总部
采购项目编号:TZGSZB-FW-ZBCG-FXKZB-2026-001
公告发布时间:2026-04-09 10:00:55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签收登记截止:2026-04-20 10:00:00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ZGSZB-FW-ZBCG-FXKZB-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一、招标条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已由项目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派出符合采购方需求的法律从业人员,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及【争议解决顾问服务】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要求:
(1)对招标人境内的经营管理及重大决策事宜进行法律咨询、法律分析、论证、调查,在必要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就招标人境内建设工程和招投标程序提供法律咨询;
(4)就境外项目涉及的国内法律法规和相关审批程序提供法律咨询;
(5)就招标人的境内投资、收购方案提供法律咨询,根据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6)必要时协助招标人选择境外律师事务所;
(7)就已经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初步方案;受托参与非专项代理的其他非诉谈判、协调、调解,根据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8)定期向招标人提供本所制作的信息简报,就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司法解释,包括国家法律的修改和新法的执行,向招标人提供法律法规解读。不定期提供涉及招标人相关行业的重大政策法规的法律前瞻性分析、法律建议;
(9)每年年末,应就本年度工作情况出具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所完成的主要工作、在工作中的有关体会及相关工作计划,对招标人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加强法制建设的建议等;
(10)协助制订招标人员工法律知识培训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2小时法律业务培训;
(11)每年不少于两次与招标人法律事务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实务经验交流或座谈;
(12)应招标人要求,协助建立、完善招标人内部的有关规章制度,构建内部控制体系;
(13)就招标人劳动人事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14)就招标人设立项目公司对合作方进行简单尽职调查;
(15)就招标人日常咨询事项出具备忘录或法律意见书;
(16)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要求:
(1)根据项目情况,对标的项目(企业)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协助招标人设计项目商业模式、交易方案/路径。
(3)参与项目有关谈判、会议,负责起草、审查、修改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文件。
(4)就项目进行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5)向招标人提供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登记、备案等信息,并回答招标方办理相关手续的咨询问题。
(6)审查和修改项目公司股东协议和章程,以及项目公司设立所需的其它法律文件,协助设立项目公司。
(7)协助招标人获得主管单位的对参与项目投标、实施项目投资的审批意见。包括向相关部门、董事会或股东会作汇报或答复征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8)根据项目需要,协助招标人引入财务投资人,参与与潜在财务投资人的商业谈判、审查和修改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
(9)其他工作所需法律服务。
争议解决顾问服务要求:
(1)境内诉讼案件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判决执行所需的代理服务;境内仲裁案件包括仲裁和仲裁执行的代理服务。
(2)委派熟悉涉案业务的律师作为代理人,代理招标人作为原告或申请人、被告或者被申请人以及第三人的境内民商事、行政案件。
(3)根据具体案件的授权委托情况,以特别授权和一般授权的形式代理诉讼或仲裁案件。
(4)代理人负责案情分析并提交书面的案情分析意见。代理人应在案情分析过程中进行起诉或应诉的方案研究并提出明确的建议。
(5)代理人负责起草起诉状/申请书、答辩状、管辖异议申请书、保全申请书、执行申请书等诉讼仲裁案件所涉及的全部文书;负责搜集、整理和提交证据。
(6)代理人应参与庭审活动。
(7)代表招标人进行行政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规定的其他诉讼、仲裁活动。
(8)其他工作所需法律服务。
服务期限:框架协议有效期: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
成果交付期:根据合同约定,满足业主要求。
其他事宜:本次招标将确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2026至2028年度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法律咨询服务供应商,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本部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委托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的将在中选供应商中进行选择,不再另行单独招标(在中选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一家或者多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入围后,项目分配不采用均分制和轮流制。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中选供应商进行谈判,并根据谈判结果选择中选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
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登记(注册),成立10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拥有50名以上执业律师。
3.2.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司法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处罚的记录,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应当拟派5名及以上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律师组建相对固定的服务团队,其中1人为牵头律师。牵头律师至少为合伙人级别,且具有1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近3年(2023年至今)担任主要负责人代理的:
(1)新能源/能源电力类、投融资、建设工程类诉讼仲裁案件不少于5项;
(2)投融资并购类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绩不少于5项;
(3)担任大型国有能源电力类企业或大型国有投资类企业/国资基金/国家部委常年法律服务不少于5项。
除牵头律师外,团队律师中应至少有2名及以上合伙人级别律师,合伙人律师均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新能源/能源电力行业或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公募REITs等)法律咨询经验。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中。
3.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且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凡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04月20日10时00分前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ec.ceec.net.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签收并报名,潜在投标人请按照“参与投标登记表”要求填写信息,已入库投标人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报名,新用户请按照“参与投标登记表”要求填写信息,报名并签收后下一步操作将显示为“等待资审评定”,资审评定将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开展。
注意留存准确项目联系人信息(关于该项目的所有短信通知均将发送至该手机号),因信息填写有误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从2026年04月09日10时00分到2026年04月20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