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核蓝天铀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与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4Y00-XJD-26-00880
西安中核蓝天铀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与诉讼代理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西安中核蓝天铀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与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公开谈判采购
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西安中核蓝天铀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咨询服务与诉讼代理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为西安中核蓝天铀业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部门提供常年法律咨询服务(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重要文件的法律意见审核以及信访维稳等涉法事件依法处置、法律文书起草等;
2.为西安中核蓝天铀业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部门代理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代理服务。
以上所述的采购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求、合同条款、附件等以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1)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财务要求:/
(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1.1至今)具有至少1项类似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上述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供应商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或其他无法查询的情况,以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章3.2条要求的承诺函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为其承诺函的真实有效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供应商需被纳入中核集团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中,提供证明材料。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