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招标 > 详情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境外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二次)变更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境外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二次)变更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6-04-2-00063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境外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二次),采购人为: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境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2 采购范围

序号 计划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物料组 物料组名称 采购明细 数量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描述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划采购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安装时间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用途及说明
1 JT20260417400002     F0101011 F0101011   1     2026-04-04 2026-04-24 2026-04-24 2026-04-24 2026-04-24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资质要求:为境内外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提供相应执业许可证明。

(2)业绩最低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法律意见书出具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具有至少6项为能源行业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业绩(至少含2项境外法律服务),并提供清单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境外法律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英文法律文件),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满足资格条件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否则将视为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2026年04月14日15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