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永乐桃花坞绿色发展有限公司诉讼案件法律服务询比价公告
根据贵阳永乐桃花坞绿色发展有限公司经营需要,现需采购法律服务,就房屋搬迁纠纷,邀请中国法律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就法律代理服务的收费进行报价,以开展本次案件的律师代理服务的采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桃花坞”项目搬迁房屋诉讼服务项目(具体案件信息请联系金工获取,联系方式附后)。
代理内容/范围:
1.代理本案民事诉前准备,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策略、保全策略等;
2.全程参与民事案件审理及执行阶段,案件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及执行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谈判、协助与对方进行沟通,拟写起诉状、拟写代理词、组织证据材料、参与法庭辩论等;
3.根据需要参与相关会议,提供与本案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提供书面意见或建议。
项目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采购方式:询比价。
预算金额:总价不超¥30,000.00(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未发生的阶段不支付费用。
二、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依法注册成立5年以上),通过年检,在职律师人数30名以上;提供项目负责人律师资格证书(须执业5年以上,代理过征收、搬迁案件且获得过胜诉案例。)、身份证复印件、代理案件印证资料;提供律所近两年所代理的征收、搬迁相关案例。
3.报价函:根据项目规模自拟报价函(报价含模板详见附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函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提供非联合体参选声明(内容自拟)。
6.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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