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合同起草与审改、日常法律咨询服务、特定事项具体法律文书、法律培训服务及协助处理其他重要法律事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
1.2项目预估总额:150000元(含税)。
1.3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1名成交人。
1.4本项目设有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5项目服务地点及方式:北京及深圳,远程与现场相结合。
1.6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1.7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身份要求:供应商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年度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注: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
2.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其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其订单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个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法律服务类业绩经验,要求如下:
(1) 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 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
注:1)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2)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3)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同一框架下的所有订单计为1个合同)。材料不全或无法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4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律师执业资格证且律师从业经验不少于5年;
(2)项目团队其他人员:律师(除项目负责人之外)至少1人,均需具有律师执业证且执业5年及以上。
(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均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纪律惩戒。
注: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清单列表、承诺书、律师执业证、人员身份证以及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的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若为社会保险是第三方代缴,需提供供应商与代缴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询比文件获取
3.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9日9时30分00秒至2026年4月13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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