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报价单位:
本询价项目为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现通过询价方式选择实施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 项目地址:江津区德感街道鲁花路10号
1.3 项目服务内容:
(一)就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二)审核我公司的各项合同、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公告、制度等文件。参与我公司重大合同谈判,制定谈判法律方案。
(三)对我公司的投资、租赁、资产转让、资产重组、招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提出书面法律意见,保障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对我公司的管理制度、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提供法律评估、法律意见。根据我公司的需要,列席我公司的相关会议,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五)对我公司可能或已经出现的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情形,在发现后及时给予风险预警提示和解决、补救措施的建议。
(六)根据我公司的要求,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建议书等。
(七)制定符合我公司需求的标准化合同范本。
(八)根据我公司的的授权,代理我公司以非诉讼方式追索欠款、应付索赔、诉前和解等非诉业务。调查收集证据、查询其他单位资信情况、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九)根据公司需要和安排,每年度向干部职工提供不少于1次免费法律培训;
(十)常年法律顾问在服务期满时需向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对年度顾问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法务工作建议。
(十一)代理我公司各类诉讼活动,代理费实行减、优收费。
(十二)接受公司委托,开展公司有关合作单位的尽职调查;
(十三)代理、代办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其中(一)至(十)项包含在常年法律顾问费范围内,第(十一)至第(十三)项业务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给常年法律顾问,第(十一)项业务按双方约定标准收费。第(十二)、(十三)项收费标准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由双方商定;同时,公司可根据案件情况和工作需要,将(十一)至第(十三)工作聘请第三方。如需出差,则由我公司负担差旅费。
1.4 服务期限: 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再续签一次合同。
二、 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具备:
(一)律所须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拟派律师为持有律师执业证的专职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三)律所近3-5年无重大处罚记录。
三、报价说明
3.1 报价单位根据我司提供的报价单进行报价,常年法律顾问费最高限价45000元/年,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使用附件三报价(报价前请详细阅读附件四),高于最高限价报价无效(详见附件二)。
3.2 本次采购由符合本询价函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单位中选。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80%,剩余20%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考核低于80分的,不予支付)。
3.3提供报价单、“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加盖鲜章(详见附件一)。
3.4若报价少于三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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