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置业债务化解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人 | 西安未央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竞争性磋商 |
| 资格审查 | - | 项目类型 | 经济法 |
杨家置业债务化解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未央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杨家置业债务化解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本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西安未央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杨家置业债务化解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二次)
四、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杨家置业公司红星美凯城项目资产解封及盘活,重新激活项目预售手续实现资源重新入市。稳住资产和债务基本盘,严控投入成本,快速盘活杨家置业公司可售资产,回笼资金解决遗留问题。
采购范围:对该项目进行法律尽调及相关专项法律服务,并结合评估情况形成详细的处置路径及方案。包括项目可行性分析及盘活路径设计、过程谈判支持与法律障碍协调、协助完善采购人内部及国资/区政府等外部合规决策程序,包括请示材料和实施方案的草拟,配合采购人内部进行项目论证,配合采购人梳理项目开展流程及工作进度安排、开展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核心法律协议的起草、谈判与定稿、协调资产解押、解封等法律障碍清除,明确各路径下的法律关系与模式保障。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经年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
4.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年内(2025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七、采购文件获取:
7.1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9日09时00分到2026年4月13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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