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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山苑安置赔偿款追讨事宜聘请律师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沈阳恒诺达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00万元

桃山苑安置赔偿款追讨事宜聘请律师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JY-FWGK2026033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桃山苑安置赔偿款追讨事宜聘请律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200万元。最高限价:10%。注:根据债券清收结果按照风险代理报比例。,招标人为沈阳恒诺达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桃山苑安置赔偿款追讨事宜聘请律师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桃山苑安置赔偿款追讨事宜聘请律师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桃山苑安置赔偿款追讨事宜聘请律师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3.2、律师事务所无被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记录。
3.3、投标人需具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3.4、投标人需具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5、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经验,具有公司破产、债权债务纠纷处理等多方面业务能力及经验。具有自主沟通服务事项涉及相关部门、企业能力,能够协调代理期间出现问题、自主组织获取证据。具有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经验,具有解决疑难法律问题或代理疑难、复杂诉讼(仲裁)案件的能力。
3.6、在服务期间,不得为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不利于招标方的咨询意见,不得代理任何与招标方对立的第三方案件(但因履行法定义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提供的不受此限)。
3.7、投标人须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本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输送任何利益。
3.8、律师事务所及派驻律师应具有较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执业中无被投诉等不良记录,未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并出具承诺书。
3.9、近三年无因法律服务过错导致的重大投诉、仲裁或诉讼败诉记录。
3.10、投标人未曾与招标人发生采购及其他方面的法律纠纷。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08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4月15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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