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置业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
公开招标/服务/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中冶置业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名称:中冶置业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2 招标编号:201315-2025-WYZGS04ZB01
1.3 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
1.4 部品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5 服务内容:为中冶置业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中冶置业集团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资质文件:
2.1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
可证》报价人规模原则上合伙人应在5人以上,专职律师(含合伙人)不少于25人。
要求: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要求在有效期内,年检合格,
并加盖公章;报价人规模可提供全国律师执业信息公示平台的查询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2.2税务登记证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请注明);
要求:需国税局网站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文件也可以用以往开出的发票复印件证明;
2.3承办律师、服务团队需提供社保证明文件以及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要求:承办律师、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2人,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年检合格且盖公章。
2.4报价人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如果未经审计则提供当地税务局网站下载的财务报税报表加盖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要求:加盖公章。
2.5信誉要求:投标人无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记录;
要求:律所及服务团队成员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相应信息并加盖公章。
2.6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房地产相关行业法律服务良好业绩。
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能体现相关业绩的常法服务合同至少3份。(单一公司年度服务费用50万元以上)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通过标准为:全部提供,且均为合格。
3、报名
3.1 投标人应按照时间交纳标书评审费200元,该项费用以电汇或者现金形式收取,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2
收款单位名称:中冶置业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账 号:1105016056000000033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29层2915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