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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经开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询价比选公告

  • 招标单位:赤水经开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赤水经开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询价比选公告

一、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赤水经开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二)采购单位:赤水经开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服务地点: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文华街道赤水大道西路14号

(四)服务时间:1年

(五)服务单位:

1. 赤水经开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赤水经开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旗下全资公司、合资公司、委托运营管理公司,以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等关联公司。

2. 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六)服务内容:

为我司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 对服务单位的业务合同、规章制度等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需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2. 审查服务单位提供的规范性合同材料和法律性文书,提出修订意见;协助采购单位草拟新业务合同。

3. 为服务单位的专项事务提出建议或意见(非正式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诉讼状、答辩状(答复书)等法律文件。

4. 参与服务单位的合并、分立、投资、资产转让、投标招标等重要活动,审查项目文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5. 提供与服务单位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指导案件处理,提供风险防控建议。

6. 应服务单位要求,参与甲方组织的商务谈判。

7. 配合服务单位对职工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8. 协助服务单位处理日常诉讼纠纷。就焦点问题与法院沟通和交换意见,领取法律文书,研究上诉方案。

9. 上述法律服务内容在服务单位提出需求服务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响应,对于需要现场服务的,由服务单位预约时间和地点,当面提供服务。

10. 每周在服务单位指定办公地点坐班,办公时间分别不少于0.5个工作日。

11. 每月分别列席参加至少2次服务单位指定会议(会议时间以服务单位通知为准)。

二、服务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费以5万元(含税)为最高控制价。(注:报价不能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付款方式为按照季度支付,每季度初,凭贵州省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上一季度费用。

(三)中标原则:一次性报价,低价中标,出现相同报价时抽签确定成交人。

三、报名需要材料及要求

报名时务必提供下述资料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企业自理报价函(须注明日期:XX年XX月XX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在贵州省范围内,或在贵州省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并长期派驻有法律团队开展法律业务;

2. 依法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时间不低于1年且期间一直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3. 有国有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以服务合同或法律文书为佐证);

4. 律师事务所在职律师不少于3名,且均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级);

(五)以下单位不得申请: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

3.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从业人员有国家法律法规犯罪行为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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