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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 招标预算:64万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纠纷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法

律纠纷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纠纷代理服务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POST-FW-26001,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纠纷代理服务

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XPOST-FW-26001

三、项目概况:根据嘉兴市分公司综合办提交、经嘉兴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

的采购需求和立项方案(采购需求:嘉邮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6〕9号,立项批复:嘉

邮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6〕9号),本项目为确保企业合规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降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落实合规管理的发展需求,需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

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纠纷代理服务。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1个标包,2个品类,中标1家供应商,总预估采购金额67.96万元/2年(含

税),其中常年法律顾问费3.96万元/2年,法律纠纷代理服务费64万元/2年。

标包号 服务名称 品类 服务范围及要求 最高限价(含税) 服务期 预计采购额(万元/含税) 权重
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1-1:嘉兴市分公司法律纠纷代理服务 接受嘉兴市分公司(含县(市)分公司)的委托,提供涉及公司的民商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引诉纠纷、诉讼或者仲裁、复议、行政裁决程序的法律代理服务。 ≤以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各档最低费率标准*58%(折扣率)/件 2年 64万元 94%
1 常年法律顾问及法律纠纷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1-2:嘉兴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一)为嘉兴市分公司(含县市)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二)协助嘉兴市分公司(含县市)审查、起草或者修改合同、承诺函、公函、章程等法律文件;

(三)协助嘉兴市分公司(含县市)审查、起草或者修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四)参与嘉兴市分公司(含县市)重要事项或法律纠纷的谈判、协调、调解,应嘉兴市分公司(含县市)要求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五)协助嘉兴市分公司(含县市)对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每年提供至少1次、每次2小时的法律合规知识培训;

(六)协助嘉兴市分公司(含县市)办理商标、专利、著作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事务;

(七)协助嘉兴市分公司(含县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有关的法律事务;

(八)受嘉兴市分公司(含县市)委托,对交易相对方进行商务资信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九)协助嘉兴市分公司(含县市)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拟定合规整改方案,配合嘉兴市分公司(含县市)处理合规风险事件以及与有关部门进行合规沟通;

(十)应嘉兴市分公司(含县市)要求每月为嘉兴市分公司(含县市)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资讯;

(十一)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1.98万元/年 2年 3.96万元 6%

注:法律纠纷代理服务具体采购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合同约定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设备费、交通费、通

讯(信)费、差旅费、管理费、利润、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

和风险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和乙方应负担的一切税费等,不含因案件需要发生的调查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和其他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以及相关行

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机构等第三方收取的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

将否决其报价。

法律顾问服务不高于1.98万元/年(含税);

法律纠纷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法律纠纷案件代理服务计价方式
标的额(万元) 累进费率
10万元(含)以下 6-8%
10万元至50万元(含) 5-6%
50万元至100万元(含) 4-5%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 3-4%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 2-3%
1000万元以上 1-2%

本项目法律纠纷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

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的累进费率标准,其中≤以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

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各档最低费率标准*58%,按

折扣率报价;如代理一个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

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的供应商不再另外收取费用。

例:标的额10万元(含)以下累进费率6%*58%,以此类推

2.办理法律纠纷代理服务代理费,按照上述标准计算不足2500元的,按2500元/件收

取。

3.如涉及疑难、复杂案件,采购人也可根据需求一案一采,另行采购专项法律服务供应

商。

(三)服务期限:2年。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由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可再续签一年,届时

重新签订合同。

(四)服务范围(含下述单位的下辖分支机构):

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2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善县分公司
3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盐县分公司
4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分公司
5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市分公司
6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桐乡市分公司
7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8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嘉善县营业部
9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海盐县营业部
10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平湖市分公司
11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海宁市分公司
12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桐乡市分公司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嘉兴市分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律师事务

所。;

2.2.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3投标人具有政府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政府部门或企

事业单位年度法律顾问服务业绩1例;

2.2.5项目主办律师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政府部

门或企事业单位年度法律顾问服务业绩1例;(企业业绩与项目主办律师业绩不得重复使

用);

2.2.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7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2.8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

止参加本项目;

2.2.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

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11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律师事务所及其参与本次投标的团队执业律师未受

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2.1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

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

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

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4月7日9:00:00

至2026年4月13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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