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ZB-A-202400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东丽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2024年度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内容为日常法律顾问服务:诉讼、仲裁法律事务服务:专项法律事务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
求书。本项目投资额为12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度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度天津市东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取得省级及以上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开标前三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交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该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标会议:
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
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11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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