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民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为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根据 《富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 ) 》、 《 富民 县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 要求, 富民 县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法律顾问 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富民 县民政局 202 6 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 20000.00 元( 大写: 人民币 贰万元正 ) 。
服务期限 : 1 年。
服务内容 :
(一)对 富民县 民政局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或者进行法律论证;
(二)授权参与 富民县 民政局起草或代拟的 规范性文件 的起草、论证;
(三)为处置涉法、诉讼、复议、听证、仲裁、调解、信访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日常咨询等法律服务;
(四)受 富民县 民政局委托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民政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五)为办理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监督提供法律意见;
(六)协助 富民县 民政局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培训等活动;
(七)应邀列席 富民县 民政局相关 重要 会议,参与有关重要事项 的研究 等;
(八)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九)办理 富民县 民政局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二、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熟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及民政法规 政策、文件, 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
(二) 严格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和行业处分记录 ;
(三) 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服务决策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
(五) 具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六)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七)具有健全的项目团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三、购买方式及程序
(一) 采购方式 :询价。
(二) 采购程序 :
1. 公告阶段: 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富民县民政局关于 政府 购买 法律 顾问 服务 的公告》, 明确购买服务内容、条件、报名时间及方式等;
2. 报名阶段: 报名时间 2026 年 4 月 8 日 00 : 00 至 2026 年 4 月 14 日 24 : 00 ,报名材料为单位相关证照、资质 证明 、 律师执业证、业绩证明、服务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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