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6年政企专项支撑事项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_询比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6年度吉林公司政企专项支撑事项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
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
答人)可前来应答。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6年度吉林公司政企专项支撑事项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JLYD20260500056
1.3采购内容及规模:
| 服务内容 | 服务类型 | 项目 | 单位 | 预估数量 | 预估金额(不含税) | 中选(入围)数量 | |
| 1 | 政企欠费法律手段催缴服务 | 非诉方式催缴 | 根据我公司需求,针对政企欠费客户,通过律师函、起诉书、谈判等方式,提供全流程的政企欠费催缴服务,推动欠费回款。 | / | 30万元 | 入围5家,共享份额 | |
| 诉讼方式催缴 | 提供政企领域欠费催缴纠纷案件代理服务,代理我公司政企领域(具体业务类型以甲方认定为准)的各类主诉案件。 | / | |||||
| 2 | 非诉业务法律顾问服务 | 投标项目 | 为政企类项目提供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支撑服务(包括甲方分公司提交省公司的重大、特殊投标等事项) | 项 | 150 | 18.87万元 | 2家中选人,第1名分配60%份额,第2名分配40%份额 |
| 欠费核销 | 针对政企领域欠费导致的坏账事项进行法律支撑 | 项 | 150 | ||||
| 商务谈判 | 针对政企类项目履行过程中涉及法律事项提供法律支撑 | 项 | 50 | ||||
| 投后管理 | 针对甲方投后管理事项提供法律支撑服务 | 项 | 20 | ||||
| 出具政企业务法律分析报告 | 根据甲**企领域的业务情况,从保障甲方权益、防控业务风险等角度,进行全面法律分析并提出可操作性的建议,出具法律分析报告。 | 份 | 2 | ||||
| 政企法律咨询服务 | 外聘律师坐班 | 人天 | 250 |
合同签订:本项目采用“框架+结算合同”方式进行付款。
工作包1:框架合同金额=诉讼费预估不含税金额*(1+中选税率),单价为中选单位所报折扣系数
*《吉林省律师收费标准》
工作包2:应答单位根据非诉讼类服务需求明细报总价,框架合同金额为中选人含税总价报价。
付款比例和付款条件:
工作包1:原则上每6个月结算一次费用;结算费用=案件计费标准*折扣系数*难易系数*(欠费回款
金额/主诉案件标的额或非诉等方式中甲方认可的欠费总金额)*100%。
工作包2:原则上按自然年进行结算。
付款比例:100%;
付款条件:根据自然年内卖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数量,服务完成考核合格后支付对应结算合同金额
100%。
报价方式:
工作包1:应答人在《吉林省律师收费标准》基础进行折扣报价,以应答折扣系数进行评审。
工作包2:应答人对询比文件中所列明的服务进行单价及整体报价,以不含税总价进行评审。
1.4采购执行期:
工作包1:服务年限为2026年5月16日至2027年5月15日。结算期为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的所有催缴案件
(包括诉讼催缴及非诉催缴)结束后六个月。
工作包2:服务年限为2026年5月16日至2027年5月15日,结算期至2027年8月15日。
1.5本项目划分为2个工作包。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法律事务服务 | 项 | 1 |
| 标包2 | 法律事务服务 | 项 | 1 |
二、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单位负责人(指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应答或
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应答人须具备由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3应答人应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或3%,如非上述税率,应提供税率减免、优惠等政策证
明;
2.4经营状况及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的;
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
决的;
6)截至应答截止日期,在“信用中国”或工信部网站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成交资格的
(不受地域限制);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8)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
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在最近三年内(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并在信用中
国或工信部网站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且行政处罚内容为暂停其投标资格的;
10)截至应答截止日期,在同品类被纳入中国移动吉林公司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或中国移动全集
团联动的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是吉林移动负面行为禁入人员或中
国移动全集团联动负面行为禁入人员,且在禁止合作期内的;
11)(针对前序轮次采购失败而重新发起采购的项目)在本项目前序轮次采购中被判定存在串通投标
(应答)、弄虚作假或行贿等行为的。
2.5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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