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委托,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对哈尔滨银行鹤岗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哈尔滨银行鹤岗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20260698
1.3服务内容:采购鹤岗分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4服务期:1年
1.5服务地点:鹤岗市
1.6最高投标限价:1.8万元(含税)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
2.2投标人须依法设立、具有法定资质,且五年内无司法行政部门的惩戒记录;应具有较丰富的从业经验及良好的银行业合作基础,在当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金融法律专业优势;能够指派擅长和从事金融法律事务,执业经验丰富、执业时间三年(含)以上的专职律师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
2.3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商品/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商品/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全额退款。
2.4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投标人未与哈尔滨银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尔滨银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锚点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4月4日9:00至2026年4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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