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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专业化整合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招标单位: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专业化整合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能投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专业化整合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筹建四川能源电力集团所涉整合方案中的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集团方案协助采购人拟定专业化整合重组实施方案、交易架构及工作时间表,分析方案的可行性、法律障碍、利弊和风险;重组整合资产实施方案应包括集团方案中所确定的全部资产划出与划入事项;

(二)协助采购人向集团公司、各监管部门提交的各项请示、汇报等相关文件,按要求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三)根据具体交易方案,对整合重组所涉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若需),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对尽调中发出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建议;

(四)起草、审阅、修订本次整合重组需签署的有关合同/协议/文本,进行沟通谈判、协助签约等

(五)协助采购人与非全资公司的其他股东进行沟通,取得相关必要法律文件;

(六)根据要求起草、审阅、修订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治理文件,协助采购人办理整合重组后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七)根据整合实施方案,提供所涉子公司转出/转出的权属变更、资产交割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准备法律文本、内部决策及对外报批手续、办理工商登记等

(八)协助开展与债权、债务相关的法律事项:包括:(1)整合前后债权债务的衔接,拟订并参与实施债权债务处置方案;(2)起稿债权债务通知函等法律文书(若涉及);

(九)对人员安置、公司治理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确保整合重组工作顺利进行

(十)指派熟悉国企管理、公司并购与治理、劳动用工等方面专业律师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驻场工作;参加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会议、中介机构协调会,并与其他中介机构配合,讨论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解决方案;

(十一)若本次重组整合涉及上市公司相关资产交易,则本次服务范围包括拟定所涉资产实施方案及集团审批所需相关法律服务工作,不包括上市公司资产交易的具体实施工作

十二)配合采购人专项工作组开展与本次整合重组相关的其他所有法律工作

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4、工作内容根据服务内容开展工作。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合重组工作完毕之日。

二、响应人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为分所,应当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3.按规定通过了司法行政部门的年度检验;

4.5年(自2021年1月1日起)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通报;

5.不存在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情形;

6.根据中介服务的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二)资格要求:

信誉要求: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近年内(自20211月1日起)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提供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响应人近五年(2021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法律服务业绩(指为国有企业客户提供改制、重组、合并、并购、增资扩股或专业化整合专项法律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作为证明材料);

团队配置:拟派服务团队人员结构合理,团队至少有三名执业五年以上律师含项目负责人)

其中,对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1.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2.从业经验:具有15年以上执业经历,熟悉国有企业改革、公司治理或相关法律领域;

3.执业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5年内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4.在岗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专职律师,已在响应人律所持续工作五年以上提供证明材料)且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竞谈响应人,请于202643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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