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云南天平 2026-04-215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
一、招标条件本华坪县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6 万元,招标人为华坪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1、采购预算金额:9.6 万元;
2、最高限价:9.6 万元;
3、服务内容:华坪县人民医院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
(1)为医院日常运营中的各类常见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解答,出具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合规建议;
(2)应医院要求,草拟、审查、修改各类商务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确保文书合法合规、权责清晰;
(3)受医院委托,代理参加各类民事、行政等纠纷的调解、诉讼等法律活动;
(4)应医院要求为院内干部、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普法培训等相关工作;
(5)办理医院委托的其他各类法律事务,全力维护医院合法权益;
4、服务期限:三年;
5、服务质量要求:成交人需按照医院要求,及时提供现场或在线咨询等法律服务,常规法律事务响应时限一般不超过两日,紧急法律事项需立即响应并处理;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坪县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坪县人民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2024 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 年成立不满一年或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后应有的审计报告或公司真实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未产生税务缴纳的单位提供情况说明);提供 2025 年 0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尚未缴纳社保的单位提供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申请磋商(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提
供 2025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 3 人,所有项目组成员须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 2025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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