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驻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2026-JQ76-F100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常驻法律顾问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6-JQ76-F1004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服务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金额 (万元)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1 |
常驻法律顾问服务 |
详见招标公告及第六部分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3 |
年 |
45 |
咨询类服务最高限价:15.00万元/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1年期满后采购单位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总合同期不超过3年,合同每年一签。 |
重庆市沙坪坝区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2.项目预算:45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