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比价公告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拟通过公开比价的方式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 采购单位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二、 项目名称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就业务和管理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2.参与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
3.协助审查和起草合同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或提供法律咨询工作;
4.协助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指导行政强制案件。
5.代理参加非诉纠纷的调解、仲裁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活动。
6.协助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和培训工作;
7.对承办的法律事项,应当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并对出具的法律意见负责。
8.完成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五、采购方式及预算
1.采购方式:公开比价
2.采购预算:7万元。
六、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成立3年(含)以上,有15名(含)以上执业律师(其中专职律师不少于10名);
2.选聘律师事务所应承诺,如获聘将委派执业5年(含)以上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3.选聘律师事务所或其拟委派的律师应具有担任县级(含)以上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的执业经历;
4.选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委派的律师三年内应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七、材料递交及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递交的比价材料应包括:
1.资格响应文件:选聘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资格条件第1-4项相关佐证材料。
2.服务响应文件:报价单及服务承诺、服务方案、拟委派律师信息等综合比价所涉材料。
3. 业绩响应文件:选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委派的律师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选聘律师事务所及其拟委派律师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独特优势的材料。
(二)材料递交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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