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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湖北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常年法律服务采购招标(二次)

  • 招标单位:山东高速湖北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山东高速湖北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常年法律服务采购(二次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FZ-2023-1479

 

项目名称

 

山东高速湖北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常年法律服务采购(二次采购)

 

项目所在地

 

湖北省 武汉市

 

采购人

 

山东高速湖北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采购类别

 

服务类

 

采购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采购

 

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报价形式

 

单信封

 

计划服务周期

 

24个月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山东高速湖北发展有限公司是山东高速集团全资子公司,于2017年3月在武汉成立,注册资本13.6亿元,主要负责山东高速集团在华中地区的投融资业务。主营业务包括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及智慧交通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土地的综合开发;区域优势产业投资与管理。拟选聘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日常法律服务。

 

2.2 采购范围

 

主要负责法律咨询,合规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及其他重要法律文件审核,法律意见书出具,法律培训,投资项目前期咨询及谈判等工作。 本次采购服务周期为2年(24个月)。

 

2.3 包件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件。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对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采购项目和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业绩要求

 

(1)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2个政府行政机关或国有企业(央企、省属或省管一级、二级国企,以股权层级为准或者有其他证明文件)的常年法律顾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国有企业投资、并购类法律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判决文书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民商事纠纷胜诉案例;(需提供生效判决文书)。

 

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

 

(1)截至报价时间,报价人在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未有受到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和行业处罚记录;(2)近三年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导致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3)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况;(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均为报价人全职执业律师(报价人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2)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备以下条件并作为主要服务律师: 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并达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级别,或担任主任、副主任等职务。 (3)项目律师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名)应具备以下条件并作为日常服务律师: 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

 

每个供应商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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