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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26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0万元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26年项目律师库招标公告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委托,对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26年项目律师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JSTCC26005201258;交通银行编号:CGXM31099926020002

2、项目名称: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26年项目律师库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  招标内容:

招标人拟采购公司2026年项目律师库,拟入围不超过15家律所(入围供应商数量为有效投标人数量的N-1,如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10家,则重新招标),为招标人各类业务(传统信托业务、标品投资业务、服务信托、家族信托、普惠金融、固有投资、基金业务、各种创新业务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合同期限:3年(以合同签署为准)

最高限价(含税):200000元

本项目的入围投标人将获得服务资格,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合同期限内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或者合同数量。

5、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最近一期年审记录,如为分所参与,须提供投标人总所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函,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7)单位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特别要求:

1)投标人拟派团队注册执业律师不少于五人(提供人员简历及律师证复印件)。

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其在经营活动中无因信托服务有重大违法记录,合作过程中没有因信托服务有任何违法或不良记录;未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的重大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为国内金融机构提供信托融资、信托标品投资、服务信托、家族信托、普惠金融、信托公司固有贷款、投资、基金常年法律顾问、基金设立或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相关法律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35日起至2026312日下午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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