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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屏支行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盐津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20万元

谈判公告

盐津华力发电有限公司就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屏支行诉盐津华力发电有限公司抵押合同纠纷选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组织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与谈判。

一、采购人

采购人:盐津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屏支行诉盐津华力发电有限公司抵押合同纠纷选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CNY01705010002

3.资金来源:自筹。

4.基本概况:详情见“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5.服务内容:详情见“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6.服务期限:至案件完全终结。

7.质量要求:应秉持勤勉尽职之原则,依照该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要求,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履行服务义务。

8.最高限价:合计20万元(含税价)。

三、响应人参加本次谈判采购应具备下列条件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最近一次年检合格。

2.财务要求:提供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的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不满足采购人年度要求的,响应人只提供成立后的资料。

3.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代理类似案件业绩1个,须附上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业绩证明资料。

4.主办律师应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民事、行政等法律事务,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信誉要求:①2022年至今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受到有关行政处罚,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且无不良从业记录,未受到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的任何处罚或公开谴责,无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等违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的响应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不得参加谈判。

6.其他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响应。

四、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于2026年2月28日下午18:00至2026年3月3日下午17:00(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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