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法律服务项目
1.2采购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开展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现公开选取发行中期票据法律服务单位,具体概况如下:
(1)债务融资工具类型:中期票据。
(2)注册额度:100亿元。
(3)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期限:不超过30年。
(4)其它要求:一次注册,分次发行。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标段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1个标段,即ZQPJFLFW-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 序号 | 标段号 | 采购范围 | 备注 |
| 1 | ZQPJFLFW-1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为采购人中期票据注册及有效期内各期发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草拟、审核相关合同、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参与商务谈判,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主要为: 1、解答采购人各期发行合规性条件和申报程序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2、应采购人要求,参与同承销商的磋商、谈判,审查采购人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合同,维护采购人利益; 3、审查采购人章程和各种专项协议等法律文件,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如需); 4、对采购人进行尽职调查和规范工作; 5、审查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等法律文件; 6、审核采购人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7、审核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之后,出具法律意见书; 8、协助解决和处理监管机构对各期发行提出的相关要求与问题; 9、其他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和存续期管理相关的法律服务工作。 |
2.2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就本次中期票据项目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2年期满且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若为该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可提供总所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对供应商的业绩、信誉和主要人员等具体要求及评审办法具体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和询比采购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审办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 2 月 15 日10时00分至2026年 3 月 5 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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