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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豫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河南省中豫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50万元

上师大项目法律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河南中豫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长安宁·【金信滨湖】财产信托项目

全流程法律服务询价公示

我公司通过询价的方式采购关于长安宁·【金信滨湖】财产信托项目全流程法律服务,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报价,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项目名称

河南省中豫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关于长安宁·【金信滨湖】财产信托项目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 服务概况

项目背景

2018年11月,河南省中豫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豫城投”,曾用名河南豫资朴和实业有限公司)经审批决策以股+债的形式投资4亿元参与上师大学校项目。中豫城投与河南佳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田实业”)签订协议,以556万元受让佳田实业持有的郑州泓思哲明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思哲明”)11.12%股权;同时,与泓思哲明签订股东借款协议,提供股东借款39444万元。2019年1月,中豫城投、泓思哲明与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签订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约定中豫城投以对泓思哲明39,444万元的债权认购长安信托设立的【长安宁·金信滨湖财产信托】项下的优先级信托份额,财产信托期限为48个月,优先级利率9.5%中豫城投与中间级投资人河南金博大投资有限公司(后将信托受益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给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指令权人信托计划于2023年1月25日到期。截至目前,上述投资未收回。

信托计划项下债务人为郑州泓思哲明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人为河南佳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颐养乐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广思实业有限公司、关晓彦及唐闻、关自卫及王洋。质押人为河南佳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泓思哲明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长安信托向中豫城投和信达投资发送了编号为【宁财滨湖19260003】的《非现金形式信托财产现状分配通知书》,就其作为受托人设立的“长安宁·【金信滨湖】财产信托”的非现金形式信托财产现状分配相关事项进行函告。同时,中豫城投还收到长安信托要求财产信托投资人支付自2023 年1月25日(含)至2025年6月20日(不含)应收未收的信托报酬及保管费的律师函。

(二)法律服务内容

1.项目前期服务:

①诉前资料分析、研判,对诉讼可行性进行研判分析制定项目诉讼方案;

②诉前和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谈判、调解、和解、制定谈判方案等;

2.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①代理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诉讼程序:包括案件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审等,直至取得生效裁判文书;

②代理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执行程序:包括执行异议程序(含执行异议之诉)、恢复执行程序等;

③若项目需要通过提起多个诉讼予以解决,或需要参与其他诉讼案件,法律服务范围应包含全部诉讼及执行程序。

3.其他法律服务:

①在服务期限内,起草、审核与项目相关的各项合同、文书;

②在服务期限内,解答与项目相关的法律咨询;

在服务期限内,协助整理项目档案资料。

(三)服务期限

自委托代理合同签署至法律服务内容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询价参与人资格资格

1.服务机构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过去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3承诺为项目保密,出具保密承诺书,并按照服务单位要求签署保密协议;

4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直接参与负责本项目全流程法律服务;

5团队负责人具有负责相关项目的经验,执业年限不少于10年,熟悉信托、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并具备相应领域法律诉讼服务经验。

四、询价参与人报价

项目服务按照固定总价模式进行报价,项目总价款的控制价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含税费、差旅等各项费用)。报价为全包价,本公司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具体支付安排以专项服务协议为准。

、报价文件内容

▲注:以下各项均要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1.承诺书;

2.采购询价报价表;

3.报价单位承诺函;

4.满足采购询价函要求的其他内容。

六、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1.在线报价:报价人应在2026 2 28 18:00时前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