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阳乌当泉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二次)
项目编号:GQQY-ZB2026020083-1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贵阳乌当泉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1)采购预算:三年总价:600000.00元;200000.00元/年,专项委托代理费不高于贵州省律师服务行业有关收费规定的60%。
(2)最高限价:三年总价:600000.00元;200000.00元/年,专项委托代理费不高于贵州省律师服务行业有关收费规定的60%。
(3)项目概况:为保障贵阳乌当泉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持续获得专业、稳定、高效的法律支持,确保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有效运行,现拟正式启动下一服务周期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开招标选聘工作。
监督人名称:贵阳乌当泉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人电话:0851-86846698
投标人基本要求/供应商基本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合格的民事主体资格:投标人须具备通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证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2026年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附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人基本户存款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书面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5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 :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新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主管部门的有效免缴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特殊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主办律师须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和五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资格证颁发时间为准),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为其拟派律师缴纳的社保证明(2025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2-14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2-27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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