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PT2026021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实质性资格审查环节中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由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提供 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 提供所属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A. 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 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2月2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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