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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某股权投资项目专项法律顾问选聘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 招标单位: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某股权投资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选聘项目 (项目名称),由 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范围及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 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比选范围: 为某股权投资项目采购专项法律顾问服务。详见第五章 。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至本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具体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法律服务合同为准)。

4、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独立法人须获得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要求:

(1)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5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

(2)具有司法部门或其注册地相应机构核发的执业许可,连续3年年检合格(或连续3年完成年度备案);

(3)比选申请人至少具备1个为科技型企业股权收购项目提供专项服务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业绩材料证明。

服务人员要求:

应组建专门服务团队为公司提供法律尽调服务,服务团队至少由3名律师师组成,其中:

(1)团队负责人不得少于1人;团队负责人执业经验需在8年以上(执业经验以执业证记载信息为准,下同),且近3年内无重大业务纠纷、无不良从业记录或犯罪记录;

(2)现场主办人员不得少于2人;需具备3年以上执业经验,且近3年内无重大业务纠纷、无不良从业记录或犯罪记录;

(3)服务团队应高度熟悉科技型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法律尽调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

(4)服务团队应具备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法律尽调服务等过往服务业绩;

(5)承诺并保证有能力完成比选文件所包含的全部法律事务。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上述服务人员《律师执业证》(应包律师基本信息及近三年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信息)(复印件)。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 2 月14日9:00至  2026  年 2  月 26  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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