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3年专项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3年专项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3008382。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总预算/总限价金额为20万元(含税),拟选定1家律师事务所,接受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为采购人指定案件提供诉讼代理服务。具体需求及分项限价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2023年专项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
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空港南六路广州南联航空配餐大楼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办律师事务所条件:
1.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意:须提供固定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以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登记的场所为准)】;
2.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广东省司法厅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注意: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显示年检合格】;
3.律师事务所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注意:须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的未受过行政处罚证明,非司法机关出具的证明不作为认定依据】;
4.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5.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发票的检验截图。】
6.与本案劳动仲裁阶段具有利益冲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10.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11.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12.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采购),中选人中选后不得分包与转包。(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本科法学学位或法学硕士学位或法律硕士学位【注意:提供符合前述三个学位之一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经年检合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4.能履行诉讼代理服务职责,熟悉代理诉讼案件所涉的法律法规,执业年限至少5年(含)以上,具有较丰富办案经验,具有处理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注意: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记载的发证日期至响应文件截止的日期计算执业年限】;
5.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注意:需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的未受过行政处罚证明,以及律师协会出具未受过行业处分的证明,非司法机关和律师协会出具的证明不作为认定依据】;
6.履行本项目义务、责任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5】日【14】时【00】分至【2023】年【12】月【27】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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