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0701-234702110658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某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下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相关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0701-234702110658
三、采购预算:每年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年)
四、磋商内容
1.本次磋商共1 包:
序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项目描述和采购需求 |
数量 |
1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本项目为2024年至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贰年,合同一年一签。 |
1套 |
本次磋商、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响应,可响应一包或多包,但不得拆包,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
2.采购内容及用途: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内资)或事业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
注: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说明:
①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供应商须提供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产品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等相关知识产权的起诉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9)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涉及为本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审计、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0)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下述规定的“供应商回避原则”:
(a)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c)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d)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机构;
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发售时间:2023年12月22日9时至2023年12月29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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