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GXCZ-A1-2370005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一、招标条件
本某单位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单位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某单位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
1.截止到谈判开始时间,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事业单位;
3.军队单位;
4.国有企业。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特定条件: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常年年度检审合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0日09时30分到2023年12月27日16时30分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