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某单位关于聘请法律顾问项目询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锦州某单位关于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NLSL-F4028
三、项目概况:
我部计划采购以下服务内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以协助我部解决法律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参与诉讼、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节等涉法问题,解答法律咨询,进行普法教育。
注:报价应包含服务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
预算限额:人民币45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五)报价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范围报价时必须严格按照序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资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单位、联系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一)详细报价清单,报价包含法律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参与诉讼、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节等涉法问题处理的费用、纳税等服务完成的所有费用。(格式自拟,可参考提供的模板)
(二)公告发布时间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及依法纳税记录。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价人营业执照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范围。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人代表资格证明需加盖公司公章。
(五)公司开户行开户证明;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可提供相关材料)。
五、报名及递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成功递交报价文件即为报名。
(二)报价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至2023年12月22日(仅工作日)。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