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DZ23B2BHF018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限价:15万元/两年,招标人为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汉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所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相关能力。(以中国证监会公示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基本信息情况表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或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含合同首页和标的页和签字页等关键内容)或法律成果文件(首页和签字页等关键内容),涉及到企业名称等相关保密内容的可适当遮挡,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经年度检审合格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6月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公章)
5.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6.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章)。
7.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供应商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③拟派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④供应商及其负责人(总顾问)、服务团队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26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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