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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之正建筑公司]湖北居之正公司与松滋金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三方委托付款合同纠纷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公告

  • 招标单位:湖北居之正智能建筑产业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湖北居之正公司与松滋金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三方委托付款合同纠纷案件律师代理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概述

本项目比选人为湖北居之正智能建筑产业有限公司本次比选仅面向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律所备选库内单位

2.项目主要内容

2.1 项目名称

湖北居之正公司与松滋金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三方委托付款合同纠纷案件律师代理服务

2.2 计划中选数量

计划中选单位数量:1

合同包划分:本次比选分一个合同包。

2.3服务内容

1.按需准备起诉相关资料,准时出庭起诉,并完成本次诉讼的全过程服务。

2.出庭前及时办理受托事务前期调查、证据收集,及时反馈证据收集进展,牵头完成律师代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出庭证件准备工作。尽职尽责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积极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出庭后交付代理成果文件。

3.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依法告知居之正公司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4.对获知的居之正公司案件资料、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严格保密义务,非经交投建设集团及居之正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4 履约期限

计划开始服务时间为202312,具体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至该法律纠纷案件最终结案时间为准。

2.5招标限价

本次比选的最高限价详见比选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比选公告附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3 12  15  9时至2022 12  19 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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