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
江苏公司江苏深燃2024-2025年法律顾问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31IE02106433-01E
项目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27楼
项目概况: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江苏公司江苏深燃2024-2025年法律顾问项目,项目采购人为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业主单位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
公告名称:江苏公司江苏深燃2024-2025年法律顾问项目(二次)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江苏公司江苏深燃2024-2025年法律顾问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TZXT-JSGS-2023-B044
采购代理编号:02-11-04C-2023-D-E17310
二、 采购内容: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江苏公司江苏深燃2024-2025年法律顾问项目,项目采购人为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业主单位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
最高控制价:18万元(含税)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现行规范要求。
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27楼江苏深燃,
三、服务要求
1、报价文件及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中选供应商的报价有效期延续到合同终止日。
2、服务要求:
(1)律师事务所需要按正常工作日派驻律师驻点办公,人员休假、服务期间人员变动都需经业主单位确认同意。
(2)报价文件及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中选供应商的报价有效期延续到合同终止日。
(3)报价应包含派驻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福利费、管理费、上下班交通安全责任等一切费用。
3、服务内容:
(1)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
(2)起草、审核公司对内、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
(3)处理公司律师函,律师联络等相关工作;
(4)处理公司客户诉讼、法律调查等工作;
(5)处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4、付款条款:费用每年结算一次,每年服务结束后中选供应商需向业主单位提交服务费用申请,经业主单位审核后,成交供应商出具已审核服务周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单位在30个日历日支付已审核法律顾问费用。
四、成交原则
1、报价文件需对询价文件中的要求完全响应。
2、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条件下,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人。若成交人无法签订合同,则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数量≤1。
3、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控制限价≥18万元将被否决。
4、本项目确定1名成交人,第一名获取100%份额。本条款增加以下条款: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人放弃中选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采购。
5、如邀请询价函发出后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方达3家但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方只有2家,询价小组可以直接按照原询价文件的规定程序继续评审。如邀请询价函发出后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方达3家但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方只有1家,将现场转为单一来源谈判,谈判采取1轮谈判2次报价的方式。确需增加谈判报价轮次的,在谈判过程中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定可以增加,但应当在审价报告中注明理由。若有效响应单位为2家,则按照原采购文件的规定程序继续评审。若有效响应单位为1家,则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6、如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履行合同或合同履行期间出现重大问题的,采购人将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采购。
7、如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拒不与采购人签订立合同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按严重违约处理,取消其三年内参加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的资格。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询价文件,不再出售纸质询价文件。
2、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5日16时00分至2023年1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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