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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住建局“宜居家园”物业管理纠纷调解法律服务招标

  • 招标单位: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招标预算:178万元

项目概况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宜居家园”之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体系法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12 26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SDL2023000251

2.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宜居家园”之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体系法律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单位:元):1780000.00

4.最高限价(如有):1780000.00

5.采购需求: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宜居家园”之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体系法律服务项目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须含盖有年检章且考核处于有效期内的年检页或提供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需年检的证明),原件备查】,各投标人若存在总所和分所的,只能总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参与投标,以分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加盖总所公章),以及提供总所和分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备查;

9、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提供服务应由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由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 1215日至2023 12 25 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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