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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 招标单位: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
  • 招标预算:3.5万元

    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STX-2023-23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拟采购常年法律顾问,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法律咨询、合同起草、审查与管理,法律讲座与培训,代理仲裁、诉讼案件;代理执行案件及其他日常法律事务等,具体内容及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4.本项目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招标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2-14 09:00到2023-12-20 17:00

    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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